剛剛一個台灣老公打電話來罵10分鐘
說為什麼還沒第二次面談
我回答他是程序上的問題
面談日期台辦處決定
因為他老婆剛剛打給他說還要補件
所以他很火大
誤以為我們都沒補件進去台辦處
我看了一下記錄
面談日期6月29日
7月2日公佈拒件
跟他說看能不能寫6張切結書
準備送第二次面談
他準備到7月底才好
8月5日送件去台辦處
8月25日通知要法院自首報告
然後今天說翻譯中文驗證
他就不高興了
說拖到他的時間了
我在想
要不是你自己拖一個月
也早就面談了
你自己拖的時間也要算在我頭上
還是以為台辦處只服務你一個人
後記
原來這位台灣老公有他的難言之處
所以情緒激動了些
後來打電話說明原因
10月30日的第二次面談也順利完成
接下來就等面談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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